我是一名甘肅林業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,因為學校要求的實習必須是校企合作的單位,自己當是時也沒有想太多因為與學校合作的單位會更有保障,是知道去了只后,合同上簽好的工作地點變了,住宿也更是差勁,幾十個人擠在一個幾十平米的房間內睡覺上班全在一起,連最基本的食宿都沒有保障,還能這么工作,發的那點工資連吃泡面都不夠,,
由于實在撐不下去,和學校老師商量回來之后再重新安排,可等到了學校之后學校的說法都變了,讓我們留到學校打掃衛生,還不準去別處,請問我們交的學費是來這破學校做清潔的嗎,我們也很迷茫,但選擇相信老師,學校,然而學校給我們的確實這樣的結果,只會那畢業證的事情一味的欺壓,從來就不考慮我們的感受,所謂的良好形象就是不管老師說的對的錯的我們都要毫無怨言,口口聲聲說的一切為了學生,這就是你們的為了我們好嗎,也不知道你們到底拿了多少黑心錢,所有的事情都是你們老師的強制性,我們敢說個不字嗎,你們為了自己能夠升職,發財卻那別人當墊腳石,這就是所謂的為人師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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